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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恬妮、岳華和愛女嘟寶。

⑵恬妮身材不變,更顯雍容。

⑶恬妞帶嘟寶來探班,恬妮大樂。

⑷恬妮的個性開朗,人緣頗佳。

 

1987年09月06日出版

(TTV電視周刊1300期 P103~P105)

恬妮喜為人妻喜為人母

就是不喜歡結婚

●文/熊迺康

 

顧不得自己在「野薑花盛開」裏還是個謎,恬妮便急急送女兒回香港註冊。

「十一天沒回家了,岳華說又不是天天拍戲,怎麼不抽空回來,從開鏡到現在天天越洋電話,電話費就不知花了多少。」恬妮的語氣中帶有幸福,也有為人妻為人母的責任感。

女兒今年上小學四年級,恬妮還一副戀愛中女人光景,可惜「野薑花」的服裝遮掩了她的風采,實在有點「犧牲!」說起話來,恬妮完全是一派北國女兒的豪氣。

「上一部戲〈今夜相思雨〉人人喊打,我媽也指電視罵:這個女人該死!我在旁邊抗議:這是你女兒吔!夏美華保證這次給我平反,沒想到這麼懦弱!」其實恬妮細想劇中劉德凱的媽媽柔弱中自有紉性,她獨自承受未婚懷孕的種種,實際上她已經排除了那個負心男人,自己做一切決定,不要任何男人。

幕前幕後恬妮的遭遇不同,所做的選擇不一樣,骨子裏卻是一樣的堅持,她與岳華定情在一九七五年,沒有婚禮的十二年姻緣,恬妮幽默的說:「吵都吵了不知多少年,我們就靠吵架維繫的!」

恬妮不是拒絕婚姻,也不是對婚姻有恐懼,她好直!「我就是不愛結婚,很無聊嘛!也許有人會罵我,不過我不喜歡表裏不一,夫妻也是一起生活,結婚了離婚的有多少?就算結十次婚,拿十張紙有什麼用?能相處最重要,不需要有形式。」

「我一直保有我的價值感存在,我們在一起是因為我的關係,我選擇這種生活方式。」

不過恬妮不贊成別人學她,她的生活也不是一般人所能承擔,君不見多少同居情鴛最後受不了心理不能平衡而緣盡。

究竟恬妮這十二年來如何維護無婚約的婚姻?她很凝重的說:「感情是慢慢建立起來的,當然緣分也很重要,委屈求全完全沒有用。」

這種形式的夫婦,好像無物無我,蠻浪漫的。而恬妮一點也不同意「浪漫」這兩個字,「浪漫只是人家看見的外表,當事人的真正感受別人無法揣想,羅蜜歐、茱麗葉不是很浪漫嗎?他們一定也很痛苦。」

跟恬妮談感情,極自然,好像聽一個已經出閣的姊姊跟娘家姊妹談心事,那份爽快可真是大徹大悟了!她笑,「演了半輩子戲,都在做別人,剩下一點點時間,我要做自己。」

「最受不了結了婚就沒有自己的女人」,恬妮的理論有點偏向「大女人」,其實她不是那種五穀不分的「女強人」,她愛做家事,喜歡做菜,只要岳華天天找一桌人回家吃飯,她樂得做滿桌佳餚待客。

如果能重新選擇,恬妮還會選岳華嗎?

「我不知道是不是還碰得到他。現在兩個人生活習慣已經互相適應,吵吵鬧鬧也無妨,打我就不可以了!」

兩年前岳華怒極動手之事鬧得頗大,事後朋友替兩人斡旋,岳華曾委屈地抱怨十年來一點安全感也沒有,恬妮則認為「日日夜夜一起生活了十年,我的個性很透明,他應該懂的。」自然多年情份化解了一切。

雨過天晴,可愛的女兒漸漸長大,不知恬妮是否想再添一個寶寶?恬妮笑著說:「這要看岳華表現好不好,如果他乖的話,我可以考慮。」她把標準定在「像從前一樣,可以發發不該發的脾氣」,不過所謂標準是最高標的,其間絕對有彈性空間。

自稱「除了拍戲以外,做什麼都沒有長性」的恬妮,表示還有機會到台北拍戲,「打人事件」之後,她採用「短暫相處」的方式平復傷痕,「用時間改變我們之間的關係,彼此緩衝,再做調整。」

工作的時候恬妮不挑剔、不抱怨,她的個性明朗,很好相處,也不在意造型美不美。

不愛買衣服跟她的性情有關,她寧可把錢花在佈置生活空間上,而不是穿在身上,「穿衣服多半為給人家看,沒人看的話,也不會在家一套一套穿著對鏡子看,不如住得舒服才是真正的享受。」

恬妮最大心願是買棟漂亮房子,現在清水灣的家雖然也有海景,但離她所嚮往的仍然有些距離,她喜歡「房間明亮寬敞乾淨,裝潢清爽,不要佈置得像宮殿一樣。」

為了「野薑花盛開」恬妮寸許的纖指剪短了,原來拿東西要做蘭花指狀,如今也不需要了,為戲,怎麼整恬妮都認了,從來不跟導演、編劇囉嗦,她說:「演戲嘛!拿到錢就好了!」

恬妮自己也說講話太直,好像有損形象,認識她的沒有不愛她的爽快,她說:「我的事情從來不隱瞞,我做的決定都可以說,但是我有一個原則,就是絕不傷害到別人。」

這樣的個性,有什麼損害形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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