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05月31日出版
(電視綜台週刊07期 封面+P12~P13)
螢光幕後:
陳明利想個小丈夫
●文/哈諾
陳明利長大了,而且大到可以談戀愛的地步,不過她的戀愛史,可不像電視劇那麼曲折。
男朋友研讀法律
最愛聽熱門歌曲
「他還在輔仁唸書,是法律系三年級的學生。」陳明利帶著那點「女明星的驕傲」說:「成績蠻不錯的喲!」
幾幾乎乎的,陳明利和他可稱為一對「青梅竹馬」式的情侶,因為互為世交,這兩個孩子,從小就被註定要有個「和鳴」的未來。
學法律的男孩,是個充滿青春朝氣的男孩──他活潑而明朗,最愛牽著陳明利去逛唱片行,他迷戀熱門音樂,所以陳明利也盡其可能的培養這方面的興趣;除此之外,多數的事情,都是由他來遷就她的。
難怪李滔會說:「他不像是妳的男朋友,倒挺像一個大哥哥的。」這個結論的確高明,因為陳明利同答:「是啊!我自己也這樣覺得,不過我從沒叫過他『大哥哥』,只偶爾會喊他一聲『小哥哥』」她老老實實的道出。
不能永遠長不大
祇好跳槽求發展
從七歲就開始演戲的陳明利,從沒有間斷過她的螢幕工作──即使在那段尷尬的年齡裏。
「光啟社有位神父待我很好,他總安排一些很適合的角色給我,使我不至於『太尷尬』。」想起這些,陳明利還感念著那位神父。
最初十年的戲劇生命,陳明利是完完全全的貢獻在臺視,對於一個如此熟悉的環境,她何以會說走就走呢?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陳明利皺著眉解釋:「臺視從我七歲起就看著我長大,所以他們心裏上總覺得我始終是個孩子;當我渡過尷尬期之後,他們仍讓我演些類似『大童星』的戲,我只好他去,另謀發展;因為我比較偏愛成熟一點的角色,像最近的『慧娘』,我敢說她是我最喜愛的一部戲。」
提到「慧娘」,陳明利就神采奕奕了──的確,一個演員如果能在一個戲中從少女發揮到老婦,是夠過癮的了。
姐妹相差四十歲
孤獨日子壞滋味
女孩比較喜歡年長些的男孩,認為這樣的對象才有魅力。關於這個說法,陳明利可是「消受不起」哦!
「我是家中老么,和大姐就差了四十歲,其餘的兄弟也有懸殊的差距,你說,我整天是不是被嘀咕死了?」陳明利「極端」不喜歡太大的男孩:「所以我不能交個這也要講我、那也要說我的男朋友,我需要清靜。」
童年的滋味真不好,陳明利這個小毛頭和誰都說不上話,於是乎,洋娃娃成了她排遣時間的好夥伴;現在問到洋娃娃的數量,陳明利自己也算不清,反正塞滿了衣櫥。
姐姐嫁了,哥哥娶了,陳明利又再度孤獨起來,好在「他」也長大了,懂得如何照顧這個「小」女朋友,自然能帶給陳明利很多歡笑。
目前,父母只需坐收四棟房子的租金,便能過著富裕的生活,所以陳明利的節目費,都納入私囊;至於這些資金何時動用於嫁妝之上呢?陳明利可就不好意思的「有問必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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