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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許家榮、張漢伯是精幹的刑警。
②為了劇情需要,常需調借直昇機。
③演了好幾年的「情敵」張健、劉林,在「法律劇場」小吃店又對上了。

1981年05月24日出版
(TTV電視周刊972期 P42~P43)
三台戲劇焦點:
中視「法律劇場」
播出三年、功在社教

●文/仲隆

中視法律劇場」從六十七年五月一日開播以來,一直深受好評,三年後的五月一日,法務部長李元簇,因這個節目弘揚法治的顯著績效,特表揚節目的製作、策劃、編劇與飾演刑警的演員等有功人員。
遠在「法律劇場」播出一周年時,也曾蒙當時的司法行政部部長李元簇頒贈該節目一紙獎狀,以表揚節目所具的社會教育意義。
「法律劇場」最初搬上螢光幕,源於已過世的製作人林意,在三溫暖浴室,一邊洗澡一邊看報紙,看到聯合報吳添福的「法網驚奇」,當時在旁的王世正便說:可以把這個驚奇搬到螢光幕上。經由林意、王世正、王世綱的協商後,就付諸實行了。
接著又為節目命名,決定人選,劉林張漢伯許家榮鳳儀飾演刑警,人選定了,製作人各就演員的特性來分配工作,張漢伯以武打戲居多,而許家榮成了特技演員,爬高壓電線桿拍戲,追直昇機由車頂攀向飛行的直昇機上,許家榮都得做。許家榮俏皮的說:「多危險啊!」
目前的製作人林俊(林意的弟弟)回想許家榮爬電線桿時,還直說:「大家都為他捏一把汗,好在安全下來,不過也使他磨練得更有本事了。」
一直走寫實路線的「法律劇場」,三年來,由刑事案擴充至民事案,至今,仍以刑事案為主。
法律劇場播出的單元故事的題材,都是來自法院案例、新聞報紙的熱門話題,及工作人員中所熟知的社會百態,題材可說是應有盡有。像馬殺雞、地下舞廳等案件。
「法律劇場」除了宣導法律知識,對社會教育也作了非常「美滿」的詮釋,尤其是主持人張維綱「嶄新」的面孔常有突出表現。
節目策劃吳添福分析「法律劇場」播出三年來,受觀眾歡迎程度不減當年的原因:
一、單元劇題材一直更換,故事新鮮、引人。
二、著重於人性的刻劃與犯罪動機,心態的種種描述,劇中帶有感情。
三、故事寫實,描寫社會百態,且情節帶有鄉土味道。
製作人林俊將「法律劇場」的叫好與叫座,歸功於全體合作人;電視戲劇節目原是來自集體創作,何況「法律劇場」是個單元劇集,三集為一單元的緊密作業程序,使得參與工作者,不管是幕前或是幕後,皆面臨諸多考驗。
但相對的,每一工作人員無形中受益良多,如音效指導唐林便是以這個節目,獲得提名角逐今年「金鐘獎」的音效獎;導演陳君和主持人張維綱,更從中獲得不少的法律知識;邢峰林義芳由此崛起,成為觀眾「耳熟能詳」的演員;張漢伯、許家榮與鳳儀知名度至少也提高三成,劉林當然自不在話下。
對導了「法律劇場」足有三年的陳君,林俊說:「陳君對劇本的體會很深,往往都能將編劇的主旨表達出來,對外景鏡頭處理尤其擅長。」
製作人林俊、策劃吳添福和編劇,幾乎每周要有數度的聚會,討論每一集故事的情節;這個節目就好像陳君天、黃國冶、施心慧、陳瑋齡等為「三百六十行」忙碌般一樣,每周至少也要聚個四、五天,談談節目有關的事。
訂婚已有兩年的製作人林俊,為了「法律劇場」繁瑣製作業務,忙得每天僅能睡上兩小時,甚而抽不出時間辦理結婚大事。
張維綱開玩笑地插嘴道:「噯!要知道你這麼忙,就乾脆在咱的『法律劇場』公證結婚,這樣子豈不公私兩便?」
「咦!是不是節目又告一段落了,你又出來主持解釋『我的事』,不過它既不是刑事案也不是民事案,這你就頭疼了。」林俊反應很快地答道。看來,他的終身大事還得等一陣子哩。(仲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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