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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⑵巴戈和丁盈攜手演出。
⑶儀銘聽林月雲申訴案情經過。

1974年10月07日-13日
(華視週刊154期 P18~P20)
談「包青天」
●文/鄭學稼

「包青天」的內容是,貪污者殺無赦,
為防搶劫殺人,有南俠展昭,
為著公正審判,有幕僚公孫策,
至於愛情故事,那是本不可缺的。

華視的「包青天」,打破連續劇的記錄,還在演出中。筆者,自該劇演出後,幾全看華視,和「包青天」有很大的關係。「包青天」何以得到那麼多觀眾?是一個很值得注意的問題。
「包青天」是演包拯的一生事蹟。他是「我國歷史中為大眾熟知的人物,筆者以為司法大廈前應建他的銅像,以為法官的模範。他的生史,在「宋史」卷三百十六列傳第七十五中,不過一千三百多字。他由天長縣徙知端州,遷監察御史,使契丹,轉三司戶部副使,除天章閣侍制知諫院,權知開封府,最後拜樞密使,遷禮部侍郎,辭不受,尋以疾卒,年六十四,贈禮部尚書,諡孝肅。
「包青天」所演的,是他權知開封的案件。何以稱為「包青天」?「宋史」載:「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歛手,聞者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侍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又載:「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具飯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贜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若孫也。」
似這樣的官吏,在中國歷史中不多。也許由於這一點,「包侍制」的劇,老早就有了。我國君主時代,天高皇帝遠,權在州縣官吏。為對抗那些不法官吏,人民希望有保護他們的神,祂就是包拯。由包拯,小說中出現了「彭公案」、「施公案」之類的作品。
但是「包青天」是歷史劇,不是歷史。任何歷史小說和歷史劇,都和正史不同。我國的「三國演義」是它的一例。在歐洲,如司考特、歌德、司湯達、巴爾扎克、福樓拜的歷史小說,都不是歷史,莎士比亞的歷史劇也無例外。這為著文藝家不是歷史家,他有權創造人物和故事。只要情節動人的歷史小說,都有廣大的讀者。歷史劇?要加上好演員的另一個條件。
「包青天」因此不是正史。片面的內容,也不是包拯的真正經歷。有許多故事是虛構,人物亦然。但是,為著適合人民眼中的「包侍制」,它的內容是:貪污者殺無赦,雖皇親國戚亦不能免;「殺人者死;強暴婦女者死;搶劫財物者有罪。」華視的「包青天」為著殺人、搶劫、強暴者多是「黑道」人物,因此,有南俠展昭,為著公正審判,有幕僚公孫。至於愛情故事,那是本不可缺的。
「包青天」的演員中突出者,是演包拯的儀銘先生。我們知道:一個演員只能演他所知的,所經歷的坐活。因此,在戲劇中,沒有一個真諸葛亮,只有似道士的諸葛孔明。儀銘先生沒有做過官,更沒有做過法官,他表現的包拯,確如「宋史」所說的「剛毅」、「峭直」、「敦厚」、「忠恕」等等,使觀眾似真見到「包青天」。至於劇中的貪官、污吏、惡霸,都演得好,因為那樣人物是易於見到的。
也許有人評「包青天」是封建時代的事,不合於民主的今日。這觀念有錯。藝術沒有古今,沒有時代的區別。儘管那時沒有法院,但是「包青天」的辨是非曲直,為人民伸冤,這一原則,民主的司法,也同樣遵守。當強暴婦女,搶劫殺人層出不窮的目前,經過「包青天」,使觀眾知道那是死罪,對世道人心,不能說沒有好處。在當局強調廉明政治的目前,經過「包青天」使貪官污吏、司法黃牛有懼怕之心,更是大眾所希望的事。(原載青年戰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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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10月07日-13日
(華視週刊154期 P21)
包公精神
●文/馬起華

自從「包青天」開播以來,便引起了各階層廣泛的興趣;它的情節並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談助;使得包公這一位歷更上典型的法官,更為家喻戶曉了。該劇每天播放兩節,筆者近因作息時間調整,每天只能收視一節,好在都是一些短短的案件,只要看審判的情形,便可全盤瞭解劇情了。每次看到歹徒當堂伏法,心情為之大快,憤慨為之消失,緊張情緒為之解除。因此想到目前這一股「包青天熱」的形成,有一個很重要的心理因素。
個人經由社會化的歷程,便將各種倫理道德和法律的規範,內化為超我(Auperego)。超我是人格的一部分;是辨別是非善惡的內在標準。它在積極方面,勉人為善,消極方面戒人為惡。並且衍化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判斷。以為壞人應受法律的制裁,好人應得確切的保障。
法律之所以能定紛止爭,法制之所以能維持秩序,公正的判決之所以能令原被告心服口服,這是一個主要的原因。而法令和審判之必須兼顧情理,也是因為上項心理心要求。
包公正是超我的形像,正義的化身。看他平反冤獄,抑制豪強,懲治邪惡,伸張正義,保障人權,是非曲直都交代得清清楚楚,怎不令人折服?他之能夠被塑造為一位範型的審判官,他的辦案也成為古代聽詞的楷模,便是因為他有極高的超我水平。他是一位峻直、剛強、嚴肅、精明、敦厚而富於正義感的人物,所以能夠獨立審判,不受朝中大官的干涉;不畏強禦,連龐太師的兒子都依法處斷,做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科;公正無私,所謂「吾心如秤」,不因人而曲解法條,故為出入,辦案十分明快,做到速查、速審、速決、速執行,死罪大都是當堂鍘刀侍候,乾淨俐落,絕不拖泥帶水。
是非、善惡之心,人皆有之。包劇把一些和包公不相干的疑難奇案,都劃歸他一併審判,照樣引起觀眾的收視和贊佩。因為包公體現了大眾褒是貶非、崇善黜惡的心理,至於劇情是否合於史實,倒是無關宏旨的。
現代審判,雖然遵守罪刑法定主義和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但像包公這種人還是少不了的。法官能人人勉為包青天,以包公的精神辦案折獄,不但有助於社會秩序的維持,亦足以正人心而伸公道。(原載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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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儀銘(左)與導播陳小玲(右二)席地而坐,研究劇本。

1974年10月07日-13日
(華視週刊154期 P22)
演員專訪:
儀銘談演包青天
●文/沈嬿

自從,儀銘成為螢光幕上,難得一見的、觀眾敬愛無比的人物之後,緊接著儀銘的困擾也來了!
就有許多觀眾來信表示,儀銘不該同時去做商業廣告,減低觀眾對他的敬意。
關於這點,儀銘真是滿腹苦水,其實,他連人家找他拍戲,都得精選角色,何況是廣告片
原來,那是儀銘在好久以前拍的廣告片,祇是廣告商人鑒於商業價值,重新拷貝拿出來放映,殊不知反而得罪了崇拜儀銘的觀眾。
儀銘常說,觀眾祇是崇拜包公,並非崇拜他。其實,如果不是他飾演包公,又會是什麼局面,曾經有許多歷史上的了不起人物被搬上螢光幕,有誰獲得這樣的反響?
儀銘自是懂得愛惜羽毛的!
關於他演「包青天」的感受,他說:我從沒做過地方官,尤其對古代地方官、朝廷命官的認識很少。但前人給我們留下來不少資料,有關包公嚴肅、不苟言笑的個性,和公平、不徇私情的作風,都是我演出前的心理準備。
演出時,我運用以前唱平劇時練來的「丹田聲音」,聽來有種重量感,以配合包青天剛正的風度,想把「他」塑造得更「立體」一些。
當然,我的準備工夫還是不夠的,演出時也還有很多我自己都覺得不滿意的地方,我除了每天不斷改進之外,還請觀眾不客氣的指正。
然而觀眾是非常欣賞儀銘的,包括他那虛懷若谷的態度。
又有些觀眾遺憾儀銘並非每天出場,對於這點,儀銘很是感激,卻又表示:「依照劇倩的發展,我不可能每天出場!」
製作人也說:「何況,儀銘也需要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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