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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榮獲嘉獎,吳至明臉上喜孜孜。
⑵台視石總經理頒獎獎勵吳至明。
⑶在「大廚師」中飾阿財與林偕文演對手戲。
 
 
1985年6月16日出版
(TTV電視周刊1184期 P106~P108)
明星特寫:
演戲之餘演出擒兇記
吳至明見義勇為受表揚
●文/沈玫
 
吳至明是何許人?
他是一個常被警察追趕的流動攤販。
但是他卻在六月三日當天上了「台視新聞」,接受表揚式的訪問。
而在六月四日的各大報中,有的在社會版,有的在影劇版,又看到「吳至明」三個大字。
在六月五日早上,大安分局分局長頒獎獎勵吳至明,一面「見義勇為」獎牌,另加四千元破案獎金,吳至明當下決定將這筆錢捐做自強愛國基金
六日下午,新聞局廣電處長劉建順代表張京育局長,到台視頒獎鼓勵其見義勇為。台視總經理石永貴也頒贈獎牌和獎金伍仟元給吳至明,節目部經理李聖文並當場和吳至明簽下基本演員合約。
六月三日早上,廿八歲的吳至明照例用得利卡車載著滿車的衣服,到彰化銀行台北市東門分行前做生意,從七十一年六月三日退伍開始擺地攤,到這一天剛好滿三年了。
當吳至明正在向面前圍觀的路人推銷衣服時,突然有一個人影迅速擦身而過,又聽彰銀門口有人大喊「搶錢」,吳至明丟下了正要掏腰包的顧客,轉身就追,卻撞上後面的機車,吳至明絆倒了,但打個滾起身又繼續追。
一見歹徒上了計程車,吳至明奮不顧身衝到車前,以肉身擋道,而在急忙的閃、阻之間,頭撞流血了,手刮傷了,腳也壓傷,但他仍機警的搶抽下計程車的車鑰,使得歹徒無法遁形,束手就縛。
「阿明呀!你難道不怕歹徒攜刀帶槍殺你嗎?你要是有個什麼意外,看你以後怎樣演戲,怎麼賣衣服?」有人問道。
「當時根本沒想到有什麼危險,不過現在回想起來,還真是有些怕怕呢。」如果再做一次呢?「這是唯一一次沒有NG的表演,也不可能用NG重來的!」雖事隔幾日吳至明現在想起來仍是心有餘悸,但他也很高興自己做了一樁好事。
既然是演員,怎麼會去擺地攤呢?
不!應該說,一個擺地攤的人怎會去演戲呢?
吳至明從高中時就對表演有莫大的興趣,在世新編採科三年,無時不想轉讀與影劇有關的廣電科。退伍後,他開始擺地攤,除了藉此維持生活,吳至明常把顧客當成觀眾,發揮自己的表演才華。
師大路擺地攤期間,他「發明」了「地攤五大理論」,分別是「地攤的哲學」、「地攤心理」、「地攤的邏輯」、「地攤的色彩」、「地攤的證明」,他常在推銷東西之前,先「大蓋」他的地攤理論,常吸引許多過路人的駐足旁聽,頑皮的學生還封他為地攤系的系主任呢!
吳至明的地攤秀挺有名的,連中廣李季準感性時間」也曾到地攤錄下他的「蓋」詞。吳至明對於李季準在節目中加上的幾句旁白,很受感動:「這是台北夜市的最佳演說者……他以戲劇性的表情以及生動的語調,造成了群眾的圍觀,也抹平了買與賣之間的牆。」這幾句中肯的評語,吳至明深印在腦子裡。
如果不是他的親友,如果不是和他合作過的伙伴,很少人知道,台視有「吳至明」這麼一個演員。而事實上,他除了常常參加每周三下午三時「綜藝新聲」的短劇演出外,還參加了一些台視連續劇演出,如「人之初」、「福氣到不知」、「幸運第七局」等,但演的都是一、兩集的小角色,而他真正得以充份表現,有很重戲分的「大廚師」則將在七月初,接「英雄氣概美人情」後,上六點半檔。
為了演戲的興趣,吳至明參加了台視文化公司舉辦的演員訓練班,結業成績優秀,與台視簽下演員合約,但以一新人的微薄收入,不足以負擔家計費用,吳至明仍是繼續擺他的地攤;但只要一有通告,他馬上停業上戲去。
虔誠信神的吳至明,出身於窮苦人家,從讀世新時,已開始半工半讀,洗盤子,開計程車;擺地攤的交通工具從腳踏車、機車、小發財到現在的「得利卡」,他的唯一概念是「確實的打拚」,不只是擺地攤、演戲時,隨時都必須打拚才能成功。我們祝福吳至明的好運到來,因為「天公不僅只疼戇人」,天公也一樣會疼見義勇為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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