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昌向記者大吐「苦水」。
◆劉家昌返抵國門,狀至愉快。
1981年01月25日出版
(TTV電視周刊955期 P10~P13)
特別報導:
導演揹國旗跳機
劉家昌大玩愛國遊戲
●撰文/可賀
導演劉家昌以跳機再度掀起知名度。
還要跳機
為了拍一部「揹國旗的人」,劉家昌先導演了「跳機」行為,成為新聞人物,回國後,雖口口聲聲地說願接受懲罰「但是劉家昌心中不願揹負「懲罰」。
劉家昌對自己導演跳機事件認為沒有想到在國內引起強烈反應,他認為跳機這件事在國內、國外是件稀鬆平常的事,對於九位演藝人員在美國表演跳機的結果,劉家昌也輕鬆地說:九個人只要到華航來回護照搭機返國就可以了,以後最多不能再進入美國。
對於跳機,劉家昌自始至終都不認為是件不對的事。
劉家昌還認為,美國在台協會對我國藝人歧視,不給簽證,因此才導引他要演藝人員跳機。
劉家昌認為在台協會為什麼要輕視我國藝人,這是件沒有道理的事。
元月八日,劉家昌由美國以一副英雄姿態返國,曾遭受兩次記者詢問,一位記者問他:你下次是不是還要跳機?劉家昌很乾脆地答說:還要。
國籍問題
他認為跳機沒有什麼不對,因此下一次他還要這樣做。一直做到美國政府給我國藝人簽證為止。
問題是,他所導演的跳機事件已引起如此大的風波,新聞局還對跳機的柯俊雄處以停止演出六個月的處分,侯傑、素珠、邱鳳華(邱于庭)三人各停止演出三個月,其他人員如閔觀陸、柯淑華(影星上官明莉)、杜篤之、石再發、許銀生等人則由工作單位酌情議處。電影「揹國旗的人」已被新聞局停止在六個月內不受理檢查。以上種種處分,他還有機會再導演一次「跳機事件」?一位記者詢他,你是不是美國人,因為你拿的是美國護照,劉家昌這時才激動地說:你想搞分化?
「跳機事件」沒有引起劉家昌的內疚,一句你是美國人倒讓他發了火。至於劉家昌拍片片商江文雄所稱「跳機事件」是經兩家電視台負責人鼓勵,事實上經過情形如何?
跳機事件主要是在去年十一月十日,「揹國旗的人」除了上官明莉的護照是白己辦的,其他如柯俊雄、侯傑、素珠、許銀生(攝影助理)、閔觀陸(燈光)、石再發(燈光)、杜篤之(剪輯)、華芳八人獲得新聞局批准出國同意書,九人中除了華芳已有美國簽證外,其他八人於十四日到美國在台協會辦理簽證。
瞞天過海
到在台協會,大家所遞出的都是赴美購買機器,面談時,素珠、侯傑、邱鳳華三人卻順利過關,但問到柯俊雄時,柯俊雄說:「去拍電影」於是才被在台協會的人通知他們兩個星期後再去,再進一步打聽下才發覺簽證的事不能通過。
劉家昌由美國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回國後,兩次到在台協會說情,都無法使對方簽證,因此才設計「跳機」,在有力人士的幫助下,拿到巴拉圭護照。而後劉家昌設計行程是台北——東京——夏威夷——洛杉磯——邁阿密——巴西——巴拉圭,依據規定他們過境美國必須由航空公司向美國取得過境保證,但是在劉家昌向日航及泛美交涉的結果是不願意,在劉家昌的說法是,華航為了爭取九個人一百萬新台幣的生意同意他們過境美國,於是十二月十一日他們搭乘華航順利啟程。
同月十一日(以美國的時間)劉家昌到了洛杉磯,沒有簽證的人由華航和安全人員的陪同回旅館睡覺,午夜十二時,劉家昌和朋友開了專門為拍戲買的兩部旅行巴士到旅館把人都偷偷接走,三個空箱子故意放在旅館內掩人耳目地留下。
劉家昌運機器,人連夜趕到拉斯維加斯,十二日凌晨四時,「揹國旗的人」就在拉斯維加斯開鏡了。
開鏡的日程是從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到今年元月一日,由拉斯維加斯——猶他州(拍了四天)——芝加哥——米蘭瓦基(八天)芝加哥——紐約,元月三日片子就殺青,這就是劉家昌拍片短暫的手法。
如今,劉家昌回國,其他工作人員因簽證問題還不能回國,劉家昌在國內等這九個人回國一起為「揹國旗的人」說話。
實際上,我國已退出聯合國十年了,劉家昌不必急吼吼地要以「跳機」手法在聯合國前表演「揹國旗」的行為,而後強調說出是為「愛國」,愛國的方式有許多種,他以表演「揹國旗」的這樣方式來愛國,似乎不能完全獲得國人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