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玲戲裡變成了三隻手。
▼江玲已好久未演戲了。

1985年12月29日出版
(TTV電視周刊1212期P126~P127)
賣花的手出軌了
華視社會檔案江玲扮妙賊
●文/沈玫

華視每周五九時卅分的「社會檔案」,播出幾集以來,除了第一集的主角高凌風是男的之外,其餘幾個單元的主角大多以女性為主,如苗可秀陸一蟬沈雁都曾在「社會檔案」中擔任問題女人,而十二月廿七日晚上播出的「賣花的手」,「小百合江玲也上了社會檔案。
江玲在「賣花的手」單元中,飾演在馬路上賣花的姑娘小玲,小玲因父親生意失敗負責累累,而與妹妹小玉休學,在路邊做些小生意,準備慢慢幫父親還債,由於小玲人長得漂亮嘴巴又甜,每天生意都還不錯。
但好景不長,小玲新搬的住處,被債主盯上,每天債主催討的兇惡聲音,使小玲更想賺更多的錢,儘快幫父親還完債務。
有一天,小玲在馬路上撿到個皮包,裡面有數千元,小玲本想還給遺失人,但卻想到家裡的需要,違背良心的將皮包佔為己有,卻在她的心裡沾上了污點。
債主找了小流氓催討債務,使小玲一家深受威脅,一天小玲發現到扒手集團,小玲跟蹤到扒手的窠穴,找該集團的老大文老大。小玲為了賺更多的錢加入了扒手集團,一雙賣花的細膩小手,變成了三隻手,雖然每次分贓之時,小玲得到的錢最少,但在文老大的特別照顧下,小玲背著父親很快的就把債務還了大半。
此時霹靂小組已盯上他們,小扒手們都被抓去,唯有文老大和小玲逃脫;原來文老大是一通緝犯,為了幫助小玲,文老大要幹最後一票,到一別墅搶劫,由小玲把風,得手之後,小玲先行離開,而文老大被隨即掩至的霹靂小組包圍,頑強持槍抵抗,不慎被射而死,小玲也因「搶劫共犯」被起訴。
小玲原本是個單純善良的女孩,只為賺大錢替父還債,而觸蹈法網,雖其情可憫,卻是於法不容,正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豈可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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