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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04月16日出版

(TTV電視周刊810期 P28~P31)

特別報導:

張琪澄清情變真象

●文/李云

 

八年情份,為兒為女,她不要對簿公堂,只希望私下和解,協議離婚。

 

基於「家醜不可外揚」和「夫妻一場好聚好散」的心理,四月初在台中登台,四月十日以後轉到嘉義公演的台視歌星張琪,一直在躲避報章雜誌記者的追蹤訪問。本刊特別以長途電話訪問了張琪。

問:自從本刊報導你的婚姻瀕臨破裂邊緣的消息之後,不少關心你的圈內外朋友,都為你的處境寄予同情。最近聽說你已經請律師辦理訴願離婚了?

答:謝謝大家的關懷。關於訴願離婚這件事,乃是王姓律師誤會,我帶著傷哭訴於他,是請求法律裁決。其實我只是想保護自己,免得三天兩頭挨一次皮肉之痛而已,並不想夫妻對簿公堂,畢竟我們還有八年的情份,我還為他生了一兒一女。我希望兩人私下和解,協議離婚。

問:你們不是已經先辦好協議分居嗎?

答:對外這麼說,其實沒有。

 

早「打」斷夫妻情

 

問:你們在台中,到底出了甚麼事?

答:三月底我離家到台中公演,出門前和楊靜塵〈張琪先生〉吵了一架,挨了一拳,連衣服都沒辦法穿,還是在傭人求情下,匆匆忙忙搭上車,結果由於頭撞破了,中午沒登台,休息了一下午,晚上才登台。過了兩、三天,楊靜塵帶著兒女去看我,晚上我給孩子洗完澡想睡覺,就告訴他,已另外替他在隔壁開了一個房間。〈停了良久,又說〉就這樣在旅社裏,他和我大吵大鬧,若不是服務生出面拉架,我不知要被打成什麼樣子。也許大家會認為我既然是楊太太,怎可叫先生到隔壁房間。事實上,自從去年二月,我到新加坡演唱之後,他就把夫妻間的情份打斷了。這次已經不是第一次打我──從家裏孩子、傭人面前,一直到歌廳、飯店、旅社眾人眼前,也一再用暴力對付我、羞辱我,叫我如何對他回心轉意?〈說話聲音變小了,隱約可以聽到張琪啜泣的聲音。〉

問:難道說你們夫妻間的感情真的沒有辦法挽回嗎?

答:我們夫妻間有很多事情和問頤,我不便多說,我也不願彼此的傷害和怨恨再增加;總之,我們之間的裂痕,不是靠任何人三言兩語可以挽回。

問:以前你不是說為了兩個孩子,一直在忍耐嗎?

答:是的。但是環境既然不能改變,我只有適應環境生存下去。何況我已經覺悟,與其讓孩子經常看我們吵架、打架,產生精神壓力,不如分居。

 

向翁姑稟明真相

 

問:既然這樣,你決定怎麼辦?先分居再離婚?

答:一切要等我四月二十日回台北以後才能作決定。我和楊靜塵父母一直相處得很好,他們是一對明事理的父母,我要先去向他倆解釋,我是為了這個家和孩子的將來,才要求楊靜塵離婚,而不是想藉任何理由逼楊靜塵離婚。

問:如果楊靜塵不答應呢?

答:我不願在他最落魄的時候逼他離婚,我實在是沒有辦法原諒和接受他,也無法忍受他這種三句話講不好就打人的暴躁脾氣。如果他堅決不答應,我可能出國一陣子,讓他自己也漸漸感受到這樣對他和孩子都不好。

問:你捨得下兩個稚齡幼兒在家?

 

捨不下一雙姣兒

 

答:我怎捨得下?雖然我沒有全心全意照顧孩子,但是我從來不忽略他們,只要我在台北,都要儘量把時間給孩子。不過對待孩子,楊靜塵作得絕對不會比我差,他是個好父親,我常常在女兒、兒子面前表示,要他們聽爸爸的話,不要惹爸爸生氣,反過來,我在兒女面前,沒有一點自尊,是一個壞母親。唉!孩子是無辜的,我最擔心的是孩子將來的問題。

問:那麼將來孩子是屬於楊家的,還是你也想要?

答:孩子永遠姓楊,不會姓張。我只是希望在他們父親沒有固定職業之前,能由我來監護。我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供孩子最好的生活和一切。

問:孩子需要的不只是物質生活,最重要的他們需要父母的愛。

答:我知道,但是暫時只好如此。楊靜塵不是能力不夠,實在是他的性格不適合在電影界闖。叫他改行,又到處碰壁。唉,他的失敗雖然我不能推卸責任,但是我也無能為力了。

 

無端牽扯上謝雷

 

問:楊靜塵知道你的打算嗎?

答:我想他大概不知道。甚至我向律師請教如何解決這件家庭糾紛,也出他意料之外。據報紙上登載,楊靜塵說這件事與謝雷有關,其實是他掩飾窘態的說詞。我們都已經不是孩子了,我若要跟謝雷一起,絕對是公開的一起走進結婚禮堂以後。

問:謝雷現在呢?你們在不在一起表演?

答:他在台北。台視「歌聲舞影」原要我們兩個共同錄製一輯專集。照現在的情形看來,我們兩個似乎不大適宜。暫時我們可能不會再在一起表演。但願報章雜誌也不要再渲染這件家務事,因為這樣不但對我們彼此雙方都不好,對兒女將來的幸福影響也很大。

問:謝謝你接受我們訪問。相信經過你這番澄清,大家明白了事實真相,會格外同情你和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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