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來台純粹是私人傳播公司接洽的。

瑪麗‧奧斯門。〈瑪莉奧斯蒙〉


唐尼‧奧斯門。〈唐尼奧斯蒙〉

1980526日出版

(電視綜合週刊215P115~P119)

電視索隱:

遠來藝人獻寶‧商家獨攬權益

欲求轉播奧斯蒙‧中視慘遭滑鐵盧

文/不平


日前,中視節目部經理朱友龍和企劃組長董舜曾多次與文華傳的負責人馮天寶接洽,希望能獲得奧斯蒙兄妹來台演唱之轉播權。當然對於轉播權的問題,一向是三家電視台競爭的焦點,像籃球、棒球、高爾夫球等;甚於連體嬰分割亦然。

電視台站在新聞報導的立場,誰的手腳快,誰就搶到獨家轉播權,可是如此一來勢必會擠得頭破血流;所以,為了公平起見,凡公家單位所主辦的活動,由三家電視台採取輪流方式轉播的作法。


中視欲轉播

卻是鎩羽歸


但這一次奧斯蒙兄妹的演唱會,純粹是由私人的傳播公司負責接洽,因此這場表演的轉播權問題,又成為三家電視台力爭的焦點。

中視認為,由唐尼、瑪麗奧斯蒙所主持的「青春樂」節目在中視播出達三、四年之久,現在他們全家得以來台演唱,中視有這項義務作現場轉播。

但此一項提議,立刻遭到文華育樂公司馮天寶等人的反對。由於一切事務都是由文華出面,政府或新聞局各單位並末作任何贊助,因此文華有絕對的權利,賣或不賣轉播權。

不賣轉播權,理由很簡單,完全是牽涉到利益的問題。據悉文華這次邀請奧斯蒙兄妹來台,表演場節目,酬勞大概是一千萬台幣,約合美金廿五萬元左右,另外場租、雜費、設備以及表演者的住宿費用另計。

而在國父紀念館的入場券售價為四、五百元不等,如果三天場場客滿,付掉酬勞文華估計大概只能賺兩百萬,這兩百萬還要付其他雜費,所以文華事實上能賺的數目是可以數得出來的。

文華的負責人一再認為如果賣出了轉播權,觀眾那裡肯再花五百元買一張票?況且這張票還未必是頭等的好位子,因此假若此時中視予以轉播,那人人都可以在家看電視,那樣又何必辛辛苦苦的邀請他們來演唱?文華認為,任何一家電視台轉播,都會影響到現場票房,因此堅決不賣。


文華有立場

歌迷失望了


文華此舉,固然保全了自己的利益,卻忽略了觀眾的權益。奧斯蒙兄妹的表演僅限於台北一地,況且他們是旅行演唱,只停留天,那麼中南部的觀眾將失去一睹的機會!

文華既稱此次辦的活動,不以賺錢為目的,那就應該設身處地替中南部的觀眾想想。現在文華拒絕出售轉播權,已成既定事實,對這些觀眾來說,想要欣賞一個國際性的表演,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再者,現場的表演和透過螢光幕的感覺是完全不一樣。由於場地的限制,攝影機取角度勢必受到影響,因此呈現在畫面之前的表演,必不如現場來的精彩,轉播的用意,在於使一般無法購得入場券的觀眾,也有一個欣賞奧斯蒙表演的機會罷了。

況且電視台購買轉播權,付給主辦單位的費用必然不會太少,文華執意不賣轉播權,不但是對自己「不以賺錢為目的」的說法打了一巴掌,同時也讓眾多無法欣賞到的歌迷們痛惜!


有籃賽在先

何不敞胸襟


由三家電視台在奧斯蒙來台爭取轉播權上碰了個大釘子之事看來,類似這種請國外藝人來表演的活動,是否讓有關單位出面邀請,要比私人團體去接洽來得合適?

過去曾有以五十萬美金請湯姆瓊斯來台演唱的計劃;更有以數百萬美金請拳王阿里來賽拳的打算;然而皆因種種因素,而被各階層人士及教育當局打回票〈其中有金錢上的因素,有個人表演風格的問題〉;使轟動一時的計劃,終告擱淺。

此次奧斯蒙來台表演之所以能進行順利,一方面是其在美國受歡迎的程度已大不如前,請他們來在條件上也比較容易妥協;再者反正是旅行演唱,順道要經過此地,趁機觀光一番也好。

姑且不論奧斯蒙在美受歡迎的程度如何,他們在本地觀眾的心目中,他們仍是風靡的,主辦單位既有意邀請他們來,除了本身的利益外,多少應該有點服務觀眾的心理,不讓廣大觀眾參與這項表演,便失去了舉辦這活動的真正意義。

莫怪我們的音樂水準始終落在歐、美,甚至日本之後,這種不開朗的作風,也是阻力之一呢!

像近日正熱門的瓊斯杯籃球賽,入場券一張也要賣到三百元,黑市價一張竟達一千元之多,三家電視台幾乎天天轉播,結果仍是場場客滿,文華傳播為什麼不能以此為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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