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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②張魁是農村曲的主持人。
③小五義中演艾虎。

1977年08月22日出版
(華視週刊304期 P92~P95)
星語:
頑童能做飯店老板嗎?
●文/張魁

作為一個藝人,知名度不容否認是極為重要。
而「張魁」好像還不算給自己「漏氣」。
唱歌我蠻喜歡,演戲也挺有意思,外加主持節目,反正全靠我的聲帶和舌頭,成績?自己就不好評定了。
我想大部份知道我的人都會認定我是個歌唱的張魁,笑諧(臺語發音才對)的張魁……大眾的認識或許是對的,但又不完全對,因為那種認識來自舞臺、電視、歌廳或電影。
所以要我自己來寫自己,我能寫什麼?說什麼呢?
對了!告訴們朋友一些猜不到想不到的事吧!
文章也得有收視率才行!

超級頑童

如果我說我是個超級頑童,這可一點沒有誇張,一年級就會逃學,三年級就會逃家……
當然這些實在並不光榮,寫出來,一點也沒有炫耀之意,旨在說明,凡串不可強求,如果不愛唸書的孩子,強迫他反倒適得其反,有句話說:「天生我才必有用」,對像我這種人是很恰當的。
古亭國小,教過我的老師,令我忘不了,但相信他們也忘不了我,對付我得花出許多時間和精力,但卻被我氣得精疲力竭。
我實在不喜歡唸書,尤其是要背的功課,上課一上就是五十分鐘,坐在椅子上不動,我豈能受得了?
逃學時,我並不需要伴兒,淡水河邊坐坐,捉捉小蟲,扔扔石頭,看挖石頭砂礫的馬達船慢慢通過河心……凡此種種都比上課有趣得多。
不論我自以為多快樂,大人可不會管這些,上課就得上課,為了逃學,我不知被打罵過多少次,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可一點不錯,一有機會我照逃學不誤,當然也就照樣被管教,那時候,最使我難以理解的是大人為何一定要逼孩子上學。
可以說千辛萬苦的上到了三年級;那時自以為蠻夠大的,所以開始偶爾逃逃家,但是並非是對家有何不滿,只是覺得睡防空洞、或睡大卡車,很好玩、很新鮮。
當然逃家,也常被「」回去,因我還不敢逃得太遠,只為了可以不睡床而逃的,大都在家附近,所以父親和家中男佣人,常會拿著手電筒在夜裏巡邏,這個防空洞找找,那個防空洞照照,防空洞若沒有,準會在大卡車上,不過我有個習慣,冬天住防空洞,夏天睡大卡車。
嘻……但說起來也實在有點英雄氣短,就是很少能在外真的一夜睡到大天亮,常常被父親揪回去,睡後半夜。
說到這兒,我不能不說到父母的偉大,尤其像我以前那種孩子,父母要用多少耐心、愛心才能把我帶大?
我的母親,在我十五歲左右去世了,我現在常常想,母親那麼早去世,多少也為了我們這些讓她時時操煩的孩子。
每次我唱有關母親的歌時(多半在母親節來臨前後),雖然我不盈淚歌「」,但總也會淚眼盈盈,作母親原來就不容易,何況是我們這樣的頑童。
四年級離畢業不遠了,父母一怕我千方百計逃學,甚至叫男佣人用手銬,銬著我去上學,到校後就把手銬解下來,改套在腳上連著桌子,上廁所才能解開。
上學對我來說還是痛苦難忍,所以利用上廁所之便,被我逃走,還是平常事……義務教育就在此情況下完成的。

中學時代到處流浪

我真是朽木不可雕嗎?如今想想是真不知怎麼回事。
光只初中一年級,我就上了三個學校,從強恕開始再滬江南強,都讀不下去,說得實在些就是小太保。
終於我進了一所很特殊的學校——彰化進德中學
從初一再開始讀,這是一所感化學校,各路好漢(最使人頭痛的少年)齊集,進來一定得三年才能離校,課程和一般中學一樣,只是學生特別少,師長特別多,除了教授課業的老師外,光只生活教官就有三十多位,平均六個學生一個輔導教官。
頭一年完全是用愛心去贏取學生們的信任,有心理學專家,有最具耐心的老師,一切都是愛的教育,但不能接見家人。
然後就是絕對紀律生活,類似軍事訓練,不能犯規,如有逾越,必然嚴責……
第三年時,大部份的少年都會變成循規蹈矩,當然有人受不了時也可退學。
進德三年沒有白讀,而且在那兒,我徹底的反省了一陣子,更體驗要生存最少該有些基本知識,書能讀還是得讀,上學是讀書的直接途徑。
比人家多讀了好幾年初中,所以我比一般初中畢業生大了幾歲,後來我報考文化學院戲劇專修科。
那幾年很好過,大概所教對了胃口,一切都是活動的,我這人靜不了!
三年級時我們同學自組黑白合唱團,我是成員之一,也是鼓手,我玩鼓是由於「進德」的功勞,因我曾是進德鼓號樂隊總指揮。
我們多唱些熱門音樂、西洋流行歌曲,後來改成小茅屋,曾上電視表演過,也偶爾上飯店表演。

臺上生涯

真正的把唱歌職業化,該算是從七重天歌廳(就是現在的春風得意樓)開始,離現在已有七年之久。
華視的第一次被器重,是凌波回國和李璇主演七世夫妻,我演馬文才。
高雄藍寶石,臺北麗聲歌廳,都是我經常表演的地方。
我稍有名氣時,曾去了新加坡有半年以上,在國外能唱得了那麼久,對一個歌星來說是很有幫助的。
小五義」我接下了艾虎這角色,可以過足戲癮,有人以為我故意怪聲怪調說閩南語,其實,你說哪!
還有人一定很想知道我的戀愛故事,其實曾經傳出來的,就只有和張琴,但人家如今已結婚生子,何必多說?
張琴的那一半和我也是好友,今天仍然是,張琴會嫁給他!他必然有她值得嫁的優點。
不能娶到張琴,難免有一點遺憾,這只能說沒有夫妻的緣份!說其它的就顯得無聊!
我十分隨和,所以朋友很多,朋友當然有男有女,大家能夠深交就交往下去,不能,何必勉強?
我喜歡的女孩要有靈性,不唱高調,我較重視內在,因我本身也不夠英俊哪!
唱歌很愉快、輕鬆,但不是久遠之計,所以我有作生意的打算,而我的胃口大咧,要很多很多的資本,所以就變成還早、還早。
作什麼生意呢?
說出來不怕大家笑話,我想開家「觀光飯店」!
別笑!別笑!
愚公能移山,開個觀光飯店該不離譜吧?
到時還得請所有愛護我的朋友多多光顧,否則就算開設了,大概也不能常久,那樣就太過傷感情。
哈!還早!還早,現在只希望您多看看我演那艾虎,還過得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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