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01月08日出版
(TTV電視周刊1370期 P48~P57)
影視焦點:
琢磨一年多
元月跨小步
三台新合約
澈底實施尚待時日
●文/精敏
一再談判的演藝人員新約問題,由於演員工會的介入,使問題愈漸複雜,一紙新約,談了一年多,終於可望在元月份開始實施。所謂新合約,只是將基本演員原本一個月三千元的基本車馬費,調整至八千一百三十元的最低工資,並將藝人分為十二等級,每一級以八千一百元為基準增加百分之十,三台主管將視演藝人員平時的表現打考績,逐級增加底薪。
自從三台提出國內藝人應實施不同工不同酬,有意模仿香港電視台與演藝人員的簽約制度,施行新約以來,在三台大牌和資深中牌藝人之間,其實早已確定了不同工不同酬的合作方式,對於演員工會大聲疾呼的新約,一如三台,並不熱中。
自內政部公佈演藝人員適用勞基法條例之後,演員工會基於保障中小牌藝人和一些藝界生活面臨困境的老弱殘兵,便代表演藝圈站出來和資方電視台談簽新約。
過去演藝人員年屆退休,就這樣銷聲匿跡,並無任何保障,但這一點在確定藝人為勞工之後,三台年屆退休的藝人都領有依年資來算不同等級的退休金,並在退休無約之後,可以三台遊走演戲,退而不休。
退休的辦法,有勞基法可作依據,勞資雙方並無任何爭議,但新約的實施,勞資雙方因觀念不同,爭議頗多,以致於演員工會號召多次新約座談會,電視台主管都認為工會的一廂情願,無法接受而拒絕參加座談。
工會為新約內容所研擬出來的一套辦法,最令電視台不能接受的是重播付費和保障演出時數,工會要求電視台在重播節目時,第一次重播付費百分之五十;第二次重播付費百分之廿五。
重播付費的爭執,雙方爭議許久,付費的百分比也愈來愈低,三台之中,有的主管幾乎已經同意不在重播付費的問題上打轉,因為三台重播節目的機會不多,而且以那樣一個百分比來算,重新所付的演出費是相當低的。
然而有些主管卻認為費用高低不是最大的癥結,最大的問題,在於執行上的困難,一檔戲的演員何其多,而且重播的時間通常是在節目播出之後很長一段時間之後,到那裡去齊集劇中所有的演員、特約、武行付錢?這對電視台的行政單位會造成極大的困擾。
重播付費執行困難
在歐美先進國家,像美國ABC、NBC電視網重播節目是經常的事,除非在簽訂合約時,雙方談論清楚必須以重播付費作為條件,否則節目錄製完畢,版權歸屬電視台,愛怎麼處理藝人無權過問。
國外重播付費的例子是有,但必須在簽約時談清楚,而且重播付費對象以大牌演員,具有票房號召的為主,對於中小牌演員,從不考慮重播付費,這與演員工會爭取重播付費謀福利的對象,完全是背道而馳。
至於保障演出時數,演藝人員的工作性質不同於一般職業,受歡迎或處於低潮狀態,常在一瞬之間,在這種情況不定的局勢下,電視台是無法在新約中保證演員的演出時數。
三台強硬不妥協的態度,加上大牌、中牌演員早已獲得合理酬勞,對工會爭取新約的這項舉動並不支持,使原本要爭這個爭那個的工會,在談判近一年之後,僅爭到了基本車馬費用調整這一項。
三台新約各有模式
其實在這一年內,華視早已和台內大部份的演員,簽下演出合約〈不同於基本合約的合約〉,以演員知名度來分,分一小時一萬、兩萬、兩萬五不同等級。
華視除了大部份的中牌,簽下不同工不同酬的演出合約,大牌演員則是以部頭小時計算,目前華視只有秦漢、劉雪華、何家勁、俞小凡是這樣的簽約方式,所簽的對象不是華視,而是瓊瑤、平鑫濤。秦漢和平鑫濤簽了兩百小時的約,目前一小時行情為七萬,大概是三台小生中,價碼最高的一位,劉雪華大約是五萬。何家勁與俞小凡則是與華視簽了一年兩部戲的部頭約。
華視的新約,實施的還算澈底,中視的新演出合約,則固定在幾位超級大牌身上,大牌之中除宋岡陵之外,每一位都是基本演員,而潘迎紫、蘇明明在基本約中,還有部頭約,註明一年之內須為中視演滿多少小時的戲。
大牌演員價碼,除了幾位女星是特別高,其他男主角以酬勞高低排名,則是寇世勳、姜厚任、張晨光、周紹棟、黃仲崑、翁家明等,而資深演技派演員,像歸亞蕾、陳沙利、馬之秦、梁修身、龐祥麟等,仍處於演出酬勞中視定價在一萬左右,不足的由外製單位貼補階段,一些二牌女主角像于楓、鄭亞雲,也大多是用這個方式。
台視的合約簽訂方式,與中視差不多,台內的演員不同工不同酬的,人數有限,劉德凱、方芳芳、林以真、唐娜、徐樂眉、劉嘉芬是適用這種辦法的國內演員,而港星劉松仁、湯鎮宗,則以部頭簽約方式合作。
工會所爭取元月份實施的新約,只是為一般小牌演員,爭取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以雙方完全相反的立場,和工會始終無法獲得大牌藝人支持,全是一批電視台主管並不以為然的藝人成其事,要新合約按照工會所提的法案澈底實施,恐怕只是天方夜譚。
為使勞資雙方能站在同一個水平討論事宜,工會本身如何加強內部組織和在藝人心目中的權威,是當務之急,否則在電視台主管心目中,儘管組織了工會,演藝人員仍是一盤散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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