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祥N475A.jpg 李泰祥N475B.jpg 李泰祥N475C.jpg 李泰祥N475D.jpg 李泰祥N475E.jpg 李泰祥N475F.jpg 李泰祥N47500.jpg  

1986年11月01日出版

(你我他電視周刊475期 P14~P19)

熱門話題:

李大師有三位女弟子

「相遇」專輯的推出,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之外……

●文/季心

 

這一天,打電話給李泰祥約個時間聊聊,看看錶是早上的九點鐘,打了電話過去,響了好幾聲,正要放棄,想來大師還在高眠未起,正在將掛電話還未掛之時,聽到對方接起了電話,答話的卻是一個女子,聲音傭懶。

「請問李泰祥先生在嗎?」

「哦!他一早就出去錄音了。」

「那他什麼時候回來?」

「他出去沒有跟我說,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

「請問妳是那一位?」

「我是他朋友許景淳。」

雖然一直未和許景淳正式見過面,但許多流傳的話,讓我聽到了這個名字時絲毫不感到陌生與詫異。

 

相遇竟是有緣

 

許景淳是李泰祥「最新」一位女弟子,李泰祥也為她,和另外兩位女弟子,一塊兒出了張合輯「相遇」,在這張相遇中,看來李泰祥是特別照顧許景淳,不僅和她合唱了一首「相遇」,而且這首「相遇」成了這張唱片的主攻歌,兩人頻頻在電視上出現。

說來許景淳和同灌「相遇」的另兩位女歌者唐曉詩錢懷琪比較起來,許景淳入李氏門中的資格算是最淺,應該讓著師姐些,可是顯示出來的,可不如此,反而處處流露出李泰祥對她是特別的青睞。而且由「相遇」這首歌中大致可看出些許端倪。

 

認認真真的談戀愛

 

歌詞是這樣寫著。

「雖然相遇的時候 已經非常遲了 你已四十七〈女唱〉你已二十三〈男唱〉但卻正是時候 如果早了你是別人的 如果晚了 我是別人的 就是在這個時候相遇 你才能是我的 我才會是你的 雖然我已四十七 雖然我已二十三 但卻正是時候」

歌是這樣唱著,可是妙的是人也是這樣活著。你可能也猜出來了,事實也正是如此,今年的李泰祥正是四十七歲而許景淳也正是二十三歲

年齡對他們來說,根本不是問題,歌詞裏不是如此寫著嗎?「雖然我已四十七你已二十三但卻正是時候」。從過去的經驗中看來,李泰祥的戀愛總是維持了年齡上懸殊的差距,李泰祥對這點似乎並不怎麼在意,每次他都是認真的墜入情網,而且認真的相愛著。

 

上過社會新聞版

 

說來李泰祥倒也真是個性情中人,他要愛就盡情的去愛,也不管別人怎麼看他。當年他結婚時,就是這麼一件轟轟烈烈的壯舉,為此還上了當時的社會版,一個身無恒產的山地窮音樂家,竟和一位望族家裡的女兒,私訂了終生,愛情勝過了麵包,根本顧不了女方家庭的強烈反應。

結褵了十餘載的夫妻,育下了漂亮的一對男女,終於還是有結束的時候。無論起初互相是多麼的需要,又是多麼的相愛,更何況又有了兒女,但仍舊走上了離婚這條路。兒女如今也都上了大學高中,卻比平常的孩子,擁有更多獨立的個性,幾天隨著母親住,幾天又回到爸爸那裡,可是在爸爸那裏只能自個兒玩,因為他總是那麼的忙碌。

 

多情的天性

 

李泰祥的忙碌是可想而知的,可是在他的工作中,他總是無意的會展現出他多情的天性來。凡有和他結過師緣的女弟子們,總被人加上了懷疑的眼光,因為李泰祥屢次犯案,有過太多的前科。這次三個女弟子的合輯,看了這演唱的名單後,許多人不禁啞然失笑,因為這可能是集天下之不可能於一身。

唐曉詩是李泰祥發掘出的歌手,在相處的期間裡,她前前後後料理著李泰祥裏裏外外的事。大師常不經意的,給人迷迷糊糊的感覺,丟三落四的,唐曉詩就幫著他收拾、處理,著實幫了李泰祥不少忙。可是其中的起起伏伏也不是外人得以知道的。在唐曉詩前年的「告別」專輯後,唐曉詩和李泰祥就只能維持著單純工作關係,其他的也跟著告別了,但每年的演唱會,唐曉詩仍然參加,出唱片的計劃也繼續進行著。而兩人微妙的關係。讓兩人也搞不清楚明天見面時該說什麼樣的話才算是比較恰當。

 

錢懷琪剛烈性子

 

錢懷琪的個性比唐曉詩就烈上許多。當初和李泰祥相處,就常出現了不愉快,雖然合久必分,可是分了以後,兩人之間的線比別人也細了許多,大概就是為了錢懷琪本身的個性使然吧!雖然如此,她還是參與了這張合輯,但這期間的工作,就單純了許多,因為錢懷琪的三首歌,是在一年前,兩人還有說有笑時,錢懷琪填的詞,李泰祥譜的曲。如今再把這些曲子拿出來唱,心情的轉變不想亦可知了。

 

許景淳的大好時光

 

許景淳出這張唱片就正當其時,心情好,人也顯得有精神。但當三人在一起時,唐曉詩和錢懷琪就比較同仇敵愾,盡除前嫌挺合的來的,而許景淳就不太有人搭理,可是這也是無可厚非的情況,能集合這三人出張唱片,對李泰祥來說,可真是劃他個人時代的紀念性唱片,別說以前沒有,以後大概也不太可能。而許景淳也該挺樂的,出這張唱片時,正是她「當紅」的時候,不抓著緊一點,以後難講又是個什麼局面囉!■


arrow
arrow

    kgb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